当前位置: 首页 >> 单位概况 >> 部门职责 >> 正文

学历教育科工作职责

时间:2017-09-25 点击:

负责学历教育教学运行,履行日常学历教育办学职责。

1. 教学计划实施安排(课程、课表、教师聘用等),教材征订;

2. 自主招生选拔、学位课程、统考课程等考务,命题、成绩管理;

3. 毕业设计安排与组织实施;

4. 毕业、学位申报,证书制作、毕业生档案材料;

5. 学生管理、学籍过程性管理;

6. 处(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学院办公室:0511-88780091教育技术办公室:0511-88780092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0511-88797092培训发展办公室:0511-85217865
质量管理办公室:0511-88790094学历教育办公室:0511-85216085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处(学院) Copyringht © 2022-2025 版权所有 京ICP证041171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79号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邮编:2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