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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 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

时间:2021-08-26 点击:

江苏大学2021人高等教育

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学校代码: 10299(国标)

学校名称:江苏大学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类型、层次、学制

办学类型:成人高等教育

层次:专升本

学制:2.5年

三、颁发证书: 

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江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加注:“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去年在江苏省录取数的20%。

五、招生专业

根据《江苏省2021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实施办法》中关于“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范围的规定,结合办学特色,学校选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土木工程、物流管理、车辆工程等9个专业作为自主选拔录取专业。

六、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艰苦行业、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等相关企业的一线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经企业推荐并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七、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年龄大、工龄长、技能优的考生予以优先推荐。学校对企业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我校、考生所在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传推荐考生信息至省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和到所在地招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考核科目:笔试:专业基础综合考试(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时事政治);面试:职业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202110月17日,笔试:上午9:00~11:35;面试:下午1:00~6:00。

(四)考试地点:原则上在校本部(具体将在准考证上予以明确)。

八、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按照单列计划限额,综合评价,执行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淘汰比例,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二)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我校、考生所在行业或企业进行三级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在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通过省网上录取系统,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四)特别说明:凡通过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九、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成人高校和成人中专校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71号、苏财综〔2007〕61号、苏教财〔2007〕33号)和我校相文件精神执行(经管类2000元/年,理工类2200元/年)。

十、监督和保证

(一)江苏大学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综合评价、集体议事决策”原则开展“改革项”考生选拔、考试、录取等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考试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十一、继续教育学院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511-88791068

邮编:212003

网址:http://www.ujsde.com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十二、本章程由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本章程自20217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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