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 处理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04-15 点击: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
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江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经学校2024年3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28名学员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学校出具的处理决定书已于2024年3月28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出给本人。现根据邮政部门的反馈,有部分学生的处理决定信件无法送达至本人,故特发此公告。
本公告在我院网站上公告90天,公告期满视同送达学生本人。
附件:2024年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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