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继续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22 点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根据《江苏大学关于非在校生非学历教育办班的暂行规定》(江大校[2010]124号)文件规定,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全校非在校生非学历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检查和统计工作。继续教育统计工作是做好继续教育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2016年度举办的各类非在校生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数据(截止为12月10日前开班的)进行统计,按所附“江苏大学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中的统计要求填写表格,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部邮箱caijing@mail.ujs.edu.cn。联系人:蔡静,联系电话:85217865。
望各学院(中心、科研院、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核实和统计培训情况,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附件:江苏大学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可在校内信息公告网内或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六年十一月 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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